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规范校内建筑物的名称,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校内部分建筑物进行更名,具体方案如下:
原教师楼更名为“明德楼”;
原行政楼更名为“明志楼”。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全校师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用新命名的楼宇名称。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17日
更多资讯 请关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官方微信
订阅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 邮编: 430065 备案号 : 鄂ICP备06007470号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whtcc.edu.cn 2004-2013 ©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 : 027-8875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