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我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2018年湖北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 4月26日期间,在全校广泛深入开展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打造安全和谐阳光校园”为主题的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建设安全和谐阳光校园。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打造安全和谐阳光校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传递正能量,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强宣传教育实效,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
1.结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拐防骗、地质灾害、食品卫生等主要内容,面向老生学生开设网络安全选修课,面向17级学生开设安全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责任单位:教务处)
2.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打造安全和谐阳光校园”主题团会活动。(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3.在图书馆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在学校官微开通荐书栏目。(责任单位:图书馆、宣传部)
4.结合安全科普读书活动,举办安全知识问答竞赛活动或组织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活动。(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5.针对自然灾害、火灾、校园意外伤害、校园欺凌暴力等易发问题,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本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学院)
6.在微信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在校园网建设校园安全生产网。(责任单位:宣传部)
7.积极组织“安全宣传进校园,我行动,我代言”微信、微博接力活动;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微信、微博传播安全知识等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
8.结合典型案例,通过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定期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责任单位:宣传部)
9.在走廊、食堂、学生公寓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责任单位:总务处)
10.完善实训室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制度上墙工作和课前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本次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活动结束后,党委宣传部、纪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活动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在总结以往有关学校安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创新活动方式和安全生产宣传形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