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新媒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联合团委发起成立,学校开设新媒体平台的单位共同参与的校园媒体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联盟旨在加强校内各新媒体运营单位间的交流互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打造良好的校园新媒体生态环境,提升学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联盟以构建优质多元健康的新媒体网络媒体平台为目标,形成学校文化宣传品牌力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盟所指学校新媒体是指以学校及其所属机构名义在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上开办并通过平台认证的官方账号。
第二条 联盟应坚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讲好武交院故事、传播好武交院声音。
第三条 联盟要创新新媒体话语体系,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切实提高学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第四条 联盟建设的责任主体为校内单位或组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公序良俗,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建设单位应对所有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联盟实行理事会单位制,设立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秘书处,实行常务理事会、全体理事大会、每月主题沙龙等会议制度。
第六条 学校新媒体中心为联盟理事长单位,校团委新媒体中心为副理事长单位,其他成员为理事单位,设三个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每年遴选,可连任。
第七条 联盟设置秘书处,秘书处由新媒体中心和校团委联合组成,作为校园联盟的日常办事机构与联络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协调、培训交流及各类组织保障工作。
第八条 联盟理事实行自动加入和申请加入机制,各二级学院及军士学院新媒体相关学生组织为自动加入单位,其它单位加入联盟采用申请制。申请者需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联盟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交至秘书处,由秘书处审批后确定。
第九条 理事由各成员单位担任。各单位可选派教师和学生骨干参与联盟各项活动,原则上老师应为新媒体账号备案人,学生应为账号实际运维骨干或技术骨干。
第十条 联合发起建立联盟的单位自动成为首届联盟理事大会成员,联盟每两周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审议联盟全年工作规划、实施考核评优、确定全体理事大会议题及其他重大事项。根据常务理事会确定议题,每月召开1次全体理事大会。遇到重大事项时,常务理事会可提请召开全体理事大会。
第十一条 联盟设立每月主题沙龙,由理事单位轮流策划、主持,搭建校园新媒体建设交流协作、互通互助的平台。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联盟重大事务的表决权;(2)参加联盟的活动,优先取得联盟的各种资料和信息;(3)获得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包括技术服务和资源共享,参加经验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4)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三条 理事单位义务:(1)遵守本联盟的章程;(2)执行联盟的决议,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3)协同组织联盟开展的各类线上活动,维护联盟合法权益;(4)向联盟供稿,提供内容共建资料等;(5)完成联盟委托的研究开发任务等。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十四条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
第十五条 坚持合法合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第十六条 坚持积极回应,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和公众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
第十七条 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凡向联盟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按照国家保密规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后,方可发布,发布违规信息将追责。
第四章 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 营造校园新媒体宣传氛围。联盟成员应主动学习研究新媒体特点及传播规律,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内容,合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
第十九条 协同信息发布与联动宣传。联盟成员应积极参与、转发和评论学校官方的重要政策、重大成果及品牌活动内容等。联盟成员如有重要信息需要宣传推广,可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以获得联盟物资支持和宣传推广。
第二十条 共建共享与栏目策划。联盟成员与学校官方媒体实施共建,通过轮值制或供稿机制,参与学校官方新媒体栏目建设,联合策划专题报道、互动话题及线上线下活动。联盟应整合各成员资源形成优质内容,借助联盟专属渠道实现深度共享。
第二十一条 差异化发展与特色创新。联盟应积极引导,鼓励各成员依据自身定位,深度挖掘自身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文化优势等,形成辨识度高、影响力强、特色鲜明的内容,避免同质化竞争。
第二十二条 技术赋能与内容优化。联盟应探索用数据分析工具优化内容策划,深入剖析受众数据,精准定制内容。联盟应建立监测内容传播指标,预测传播趋势,提前布局策划,以信息化技术保障传播效果提升。
第二十三条 联动做好舆情应对。联盟成员要加强对学校师生自媒体的关注和引导,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发现重大舆情发生应在1小时内上报秘书处,涉舆联盟单位应做好舆情预案,持续关注和收集舆情情况,与学校主管部门形成联动,协同开展舆情应对及疏导工作。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二十四条 日常运转机制。由联盟秘书处具体负责联盟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盟成员单位应报送1名工作联络员,通过联盟QQ群、微信群与秘书处保持工作联系。
第二十五条 培训交流机制。联盟定期组织新媒体运营培训及沙龙活动,联盟成员单位指导老师、主要学生骨干均可报名参加,也可推荐优秀学生骨干到联盟秘书处及学校官方新媒体运营团队进行工作交流和实践锻炼。
第二十六条 考核评优机制。联盟将根据成员单位的运维情况和影响力,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表彰,对表现突出的予以嘉奖。联盟每年年底将举办新媒体联盟表彰会,颁发“十佳新媒体”“优秀新媒体工作者”“优秀联盟之星”等荣誉称号,以激励优秀成员,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十七条 对外合作机制。联盟将促进各成员单位与校外媒体、同类高校合作,组织师生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以上未尽事宜,可经联盟常务理事会协商后予以确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新媒体联盟
2025年3月18日